—中广公司实名举报原广元市职能部门滥用公权侵吞资产案例

        2025年7月15日,315维权服务中心记者烎翚 鲭燚接到一份落款为 “中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三家子公司”、由法人代表张国勇实名签署的举报信,再次递至四川省纪委监委与中央纪委、国家监委。信中直指原广元市职能部门在 2005-2007 年间,通过 “阻碍融资、扰乱经营、滥用公权、非法抓捕企业高管、胁迫资产过户” 等系列操作,侵吞企业 3.05 亿元资产,导致3000 余名员工一夜下岗,全国罕见,更令人震惊的是,这起曾被纳入 “十八大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带案督办清单” 的案件,历经18年信访与司法维权,至今仍未得到公正解决。

       截至 2025年6月,张国勇的举报已获四川省纪委监委确认(查询码:B749HB3GFC7B2ZB5T383),相关信访事项先后被转交广元市信访局、广元市执法部门经侦支队处理,但企业与员工期盼的 “公道”,仍在等待中,经过记者长达一个多月的走访核实调查,具体情况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中广公司:从 “破产企业拯救者” 到 “资产侵占受害者”

       回溯事件起点,中广公司的诞生与经营,本是一场民企参与国企改革的正面样本。

       1999 年,依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(1999)12 号文件,原广元市纺织厂被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。同年 12 月6日,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对该厂经营性破产资产公开拍卖,中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8500 万元竞拍成功,拍卖结果由 “广拍成字(1999)字第 206 号” 正式确认。2000 年初,中广公司在广元注册成立,随即与清算组签订《广元市纺织厂破产资产收购协议》,全面接收资产、安置职工并恢复生产 ——当年即实现盈利,打破了 “破产企业难盘活” 的困局。

      截至 2007 年 5 月,中广公司的经营成绩单堪称亮眼:累计安置职工 7300 余人,上缴各类税费超 5000 万元,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3500 多万元;股东额外投入 5000 余万元用于技术改造,将企业规模从 5 万锭扩大至 6 万锭。举报材料明确指出:“中广公司通过合法拍卖取得资产,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,与职能部门无不正当利益关联,合法权益理应受法律保护。”然而,这份 “合规经营” 的底气,却因企业手中 “400 余亩广元市中心核心地块” 的资产,成为原广元市职能部门觊觎的目标,一场针对民企的 “权力围猎” 随之展开;

      二、四步 “权力组合拳”:原广元市职能部门被控非法侵吞资产

      举报材料详细还原了 2005-2007 年间,原广元市职能部门涉嫌滥用公权、侵吞中广公司资产的四大关键步骤,每一步都直指企业经营命脉:

     (一)2005 年:蓄意阻碍融资,掐断企业 “现金流”

       彼时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,纺织行业却陷入低迷,中广公司资金紧张。为缓解经营压力,企业计划以市中心 400 余亩土地办理抵押登记,向银行申请贷款。但举报信称,原广元市职能部门 “恶意阻挠”,通过行政干预要求国土局、房管局拒绝办理抵押手续 —— 即便中广公司已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获得授信额度,最终仍因职能部门干预无法融资,“严重阻碍企业健康发展”;

    (二)2006 年底 – 2007 年 3 月:煽动职工闹事,制造经营混乱

       2006 年 12 月,中广公司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、经营进行机构精简,该举措获 95% 员工支持。但个别下岗员工上访后,原广元市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被指 “恶意煽动”:不仅对下岗员工称 “回到原岗位,工资不能少发”,更鼓动 “把企业闹停产,职能部门才好插手”。

      2007 年 3 月,职能部门直接安排 “维稳组” 进驻企业,带领 20 余名下岗职工与企业经营班子及3000 名在岗员工对着干。更甚者,“维稳组” 无视企业党委、工会、经营班子及股东,擅自指定闹事职工为企业 “职工代表”,并指使他们提出企业无法接受的诉求和条件—— 举报信直指此举 “蓄意制造混乱,为侵占资产做准备”;

    (三)2007 年 5 月:无证据逮捕 6 名高管,羁押 270 余天

      2007 年 5 月 21 日,原广元市职能部门主要领导、市执法部门长以 “解决企业遗留问题和企业发展问题” 为由,通知企业法人张国勇到市职能部门开会。但会议中,市执法部门长突然宣布 “企业涉嫌职务侵占、合同诈骗、行贿受贿、偷税漏税”,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,限制张国勇及高管离开广元,并强迫其在告知书上签字。次日(5 月 22 日),广元市执法部门在 “无确凿证据” 的情况下,以 “莫须有罪名” 逮捕企业原董事长曲昌顼、常务副总经理张德章、副总经理王昌君(时任人大代表)、财务部长陈蓉等 6 人,关押时长达 270 天。举报信强调:“直至企业资产被强行过户后,6 名高管才被无罪释放 —— 抓捕本质是‘先抓人、再找罪名’的胁迫手段。”;

    (四)2007 年 5 月 29 日 – 30 日:深夜胁迫签协议,强行过户资产

      6 名高管被关押期间,原广元市职能部门露出了 “侵吞资产” 的最终目的。2007 年 5 月 29 日 14 时,职能部门以 “企业未支付部分职工安置费” 为由,抛出《抵偿协议书》,要求收回企业全部资产,并以 “不签字不能离开或逮捕张国勇” 相威胁。

       举报材料中,多位职能部门官员的言行被详细记录:

       原广元市国资委主任甘群强硬表态:“这个方案你们同意也得同意,不同意也得同意!”

       面对张国勇 “重大资产处置需三分之二股东同意” 的《公司法》主张,原法制办主任李强才回应:“你签了就行了!”

      甘群更直接威胁:“不签字、不交出企业,职能部门要整死你!”

      深夜 23 时,在 “自身将被逮捕、6 名高管已被羁押” 的双重压力下,张国勇被迫签字。次日凌晨,甘群又带领公安人员到拘留所,以 “签字即可获自由” 为诱饵,逼迫子公司法人王昌君在拘留所签字。5 月 30 日,国资委、法制办人员在法人代表张国勇不知情的情况下,强行取走公司印章,联合房管局、国土局完成资产过户 ——中广公司 3.05 亿元资产,就此被 “合法” 夺走;

       三、18 年维权困局:信访被搪塞,司法遭干预

      资产被侵吞后,中广公司与 3000 余名下岗员工开启了长达 18 年的维权之路,但每一步都充满阻碍:

    (一)中央督导 “表态积极,事后不作为”

      2009 年,国家信访局将此案列为重点交办案件,并派人赴四川、广元督办,却被原广元市职能部门、执法部门、国资委 “搪塞、敷衍、欺骗”,问题毫无进展。2012 年,此案被纳入 “十八大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带案督办清单第 13 条”。面对中央督导组,原广元市委、市职能部门领导承认 “处理中广公司问题存在过急和不妥之处”,承诺 “全面核算企业资产与职工安置费用,客观公正解决问题”。中央督导组明确要求 “尊重历史、实事求是、加快处理、不能久拖不决”—— 但举报信称,广元市职能部门 “仅做表面文章,事后完全不作为”,承诺沦为空谈;

    (二)司法程序成 “走过场”,职能部门施压致判决不公

      中央督导后,原广元市职能部门曾成立以政法委书记邓光志为组长的 “中广公司遗留问题信访工作组”,约定由市国资委与中广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资产,按 “多退少补” 原则返还企业资产。但当企业要求兑现承诺时,2016-2021 年任广元市委主要领导的官员却 “诓骗企业”:“前届职能部门所为,本届处理有风险,建议走司法程序,法院判了好执行。”信以为真的中广公司提起诉讼后,剧情却急转直下:原广元市委主要领导、政法委书记、市法院院长、国资委主任共同赴四川省政法委、省高院 “汇报工作”(举报信称实为 “施压”)。最终,法院对 “执法部门非法抓捕高管、职能部门胁迫签字” 等核心证据 “不予采信、不予认可、不予支持”,一、二审均判决 “广元市职能部门侵权行为不成立”。“职能部门靠干预司法‘赢了官司’,就更有恃无恐,该返还的资产拖了一年又一年。” 张国勇在 2025 年 6 月 19 日与广元市国资委工作人员的座谈中无奈表示,“司法公信力被严重损害,我们的维权路被彻底堵死。民企与职能部门不能打官司、打不赢”;

      四、最新进展:举报已转交公安经侦,18 年冤案待破局

      2025 年 6 月,事件迎来新的进展:

      6月10日,四川省信访局向张国勇出具《告知书》,明确其信访事项已转交广元市信访局处理;6月16 日,广元市信访局再次告知,信访事项(编号:J5100002025061004997X)已转送广元市执法部门;6 月 18 日,广元市信访局发布《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》(广公信告字 (2025) 004 号),称案件已转广元市执法部门经侦支队按法律程序处理,查询电话为 0839-5600200;6 月 19 日,广元市国资委社会责任科工作人员刘尧等赴四川溢阳实业集团(与中广公司相关),与张国勇座谈了解情况。刘尧表示 “将按流程反映情况、加快办理”,张国勇则重申 “案件事实清楚,坚信法治会还企业公道”。

       值得注意的是,在 2025 年 5 月 18 日补充提交的举报信中,张国勇还专门指控原广元市国资委主任甘群 “滥用职权、中饱私囊”:称国资委主任甘群早在 2006 年4月就制定了怎样收回企业资产的 “绝密方案”,计划通过 “民事、行政、刑事多手段” 收回中广公司资产,后续更私自贱卖企业原料、设备、土地,造成近 2 亿元损失,且与陕西伟达集团存在 “利益输送嫌疑”;

      五、诉求与追问:民企权益何时能真正 “受保护”?

      张国勇在举报信中明确提出三点核心诉求:依法追责:彻查原广元市职能部门、执法部门 “非法抓捕 6 名高管、限制法人自由、胁迫签字、侵吞资产” 等行为,追究相关人员违纪违法责任;返还资产:按 2007 年《抵偿协议书》约定、中央十八大督导组要求及双方确认的评估结论,返还被侵占资产及相应利息;恢复名誉:为被非法抓捕的企业高管恢复名誉,消除负面影响。

       这起持续 18 年的案件,不仅是一家民企的 “生存危机”,更折射出民企权益保护、司法独立与职能部门公信力的深层问题:为何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案件,能被地方职能部门 “拖延 18 年”?当地方职能部门既能 “动用公权力抓捕企业高管”,又能 “干预司法判决”,民企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?从 2007 年至今,中央多次强调 “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”,为何广元这起案件仍陷 “维权无门” 的困境?如今,案件已转交广元市执法部门经侦支队处理,中广公司与 3000 余名下岗员工的 18 年等待,能否迎来转机?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会启动 “专案调查”,揭开资产侵占、司法干预的真相?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,为维护法治环境与民企权益发声。

       备注:以上曝光资料真实有效,我张国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,早日挽回3000余名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!

      记者后记:

     这起由中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国勇实名举报的案件,暴露出地方治理中权力滥用与法治困境的深层矛盾。结合案件细节与现有信息,可从以下维度剖析:

      一、案件性质的严重性与特殊性

      系统性权力滥用

     举报信指控原广元市职能部门在 2005-2007 年间通过 “阻碍融资、扰乱经营、非法抓捕高管、胁迫资产过户” 等手段侵吞企业资产,涉及多个行政环节的协同操作。这种 “组合拳” 式的权力滥用,反映出地方权力体系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共同体。类似案例显示,地方官员通过操纵资产评估、干预司法等方式转移国有或民营企业资产的现象并非孤例,沈阳、丽江等地均有官员因滥用职权导致数亿元资产流失的判例。

      司法与信访的双重困境

      案件被纳入 “十八大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带案督办清单” 却历经 18 年未决,凸显出信访制度在地方执行中的梗阻。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信访事项应在 60 日内办结,但本案多次被转交广元市本地部门处理,形成 “运动员兼裁判员” 的利益冲突。这种 “属地管理” 原则在实践中可能异化为地方保护工具,导致中央督导权威被消解。

      社会影响的广泛性。

      3000 余名员工下岗引发的群体事件风险,使本案超越单纯的经济纠纷,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政治问题。参考大连 2025 年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经验,类似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需中央层面介入才能打破地方利益僵局。

      二、制度性障碍与执行漏洞

      地方保护主义的顽固性

      广元市作为被举报主体,其下属信访局和经侦支队的调查难以摆脱利益关联。四川省纪委监委虽确认举报,但未公布调查进展,可能因案件涉及地方财政、就业等敏感问题,需平衡稳定与追责的关系。这种 “内部消化” 模式在国有平台公司腐败案件中尤为常见,如四川能投集团原董事罗毅案中,涉案企业长期存在利益输送却未被及时查处。

      法律程序的复杂性

      企业资产被侵吞的法律认定需依赖审计、司法鉴定等专业程序,而 18 年间证据灭失、人员变动可能增加查证难度。此外,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(如中广投资控股北京分公司、福建中广投资)的状态,可能导致主体资格争议,影响司法救济路径。

      举报人权益保护的缺失

      张国勇长期举报可能面临压力,但目前无信息显示其获得有效保护。根据《监察法》,举报人有权要求保密,但实践中地方部门推诿现象普遍。参考中广资本因违规荐股被处罚的案例,企业负责人在维权中可能同时面临民事赔偿与刑事风险,形成 “二次伤害”。

      三、破局路径与制度反思

      中央层面的垂直干预

     本案需突破 “属地管理” 限制,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异地管辖,或通过巡视巡察直接介入。参考 2025 年石峰区信访工作要点中 “提级办理” 机制,对涉及地方主官的重大案件应建立跨层级监督通道。

      司法独立性的强化

     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列为再审案件,由巡回法庭提审以排除地方干扰。同时,需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资产流失进行重新评估,确保司法鉴定的中立性。

      信访制度的结构性改革

      应建立信访案件 “双轨分流” 机制:对涉法涉诉事项强制导入司法程序,对行政不作为类诉求由上级政府直接督办。四川省可借鉴大连市 “纪法信联动” 经验,将信访积案化解与地方官员考核挂钩,倒逼责任落实。

      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

      中广投资控股及其关联企业的吊销状态提示其存在历史合规问题。参考中广系资本运作教训,民营企业需完善公司治理,避免过度依赖地方政府资源,同时建立内部举报机制以防范高管道德风险。

      本案是观察中国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的典型样本。其久拖未决的核心症结,在于地方权力结构与中央法治权威的张力。要打破这一困局,需在制度设计上强化中央督导的刚性约束,在执行层面建立跨区域的司法协作机制,并通过技术手段(如区块链存证)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。唯有如此,才能实现个案正义与制度进步的双重目标,避免类似 “3.05 亿元资产侵吞案” 再次上演。

      本网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,提醒读者谨慎甄别。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,仅作为呼吁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。